2005年8月29日,星期一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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决策咨询岂能如此“作秀”?
杨玉华

  据新华社 8月7日中午1时30分,坐落在广东省梅州兴宁市的大兴煤矿发生特大透水事故,123名矿工命丧深井。据报道,在大兴事故前,一个由7名高级工程师和研究员组成的专家组,还向当地政府提交了一份专家组论证意见,称大兴煤矿所在的四望嶂矿区“开采的煤层大部分都已在水淹区影响范围以外,其正常条件下的开采是安全的”。对于这份颇具讽刺意味的结论,负责此次论证的专家组组长解释说:“这次论证我们是应当地政府的要求来的。论证意见,当地政府同意了,我们才签了字。”
  一场本应独立、公正、科学的决策咨询,却在地方政府的“指挥棒”下,演变为走过场、搞形式的“决策咨询秀”,这不能不令人深思和警醒。
  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,科学民主决策正成为政府部门普遍遵循的原则。科学决策往往离不开专门的决策咨询,如邀请专家进行论证等等。但是,这样一套确保决策科学的咨询程序,在一些地方,在执行过程中,却往往被一些“歪嘴和尚”念歪了“经”。在一些涉及公共利益和有争议的项目和工程上,有关方面虽然按照规定程序,请来一些专家做可行性报告、技术鉴定、论证等,但实际上在这之前,有关部门就对专家意见提出了要求,规定了方向,所谓的“专家意见”最终成了主办方的“传声筒”,其公正性和科学性大打折扣。
  政府公共决策和私人决策的最大区别之一在于,私人决策的后果最终是私人自己来承担,但公共决策的后果却需要由公众来承担。因此,公共决策咨询的出发点应该是维护最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。但是,由于我国目前在公共决策咨询方面尚缺乏一套完善的制度法规保障,因此,原本以公共利益为取向的决策咨询专家,常常成为部门或小集体利益的“代言者”。
  公共决策的科学化、民主化和法制化,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一项基本内容,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。大兴矿难的发生虽然不是直接起因于专家组的论证,但是这样一份与事实明显相违背的决策咨询意见,却着实给我们敲响了一记警钟:建立和完善科学高效的公共决策咨询机制,确保政府决策的科学合理,切实避免因专家提供不客观真实的意见导致的重大损失,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。